珠海港8月12日公告,公司为提升全资子公司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弘码头”)战略定位,发展壮大港口航运物流主营业务,拟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港弘码头50%股权转让给珠海国能港铁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国能港铁物流”),交易金额为7.23亿元。本次股权转让正式交割以国能港口公司增资控股国能港铁物流为前提,本次交易完成后,港弘码头成为公司下属控股企业。
目前国能港铁物流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后,公司对港弘码头仍具有控制权,并继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除交易本身涉及的相关税费之外,对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因本次股权转让正式交割以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港口公司”)增资控股简称“国能港铁物流为前提,国能港口公司增资控股国能港铁物流的先决条件包括各方内部决策程序履行完成、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国能港铁物流获得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权等,上述先决条件的达成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未达成,本次交易亦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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