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军丨发自武汉
7月28日,福星股份发布关于签署大额融资合同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披露:为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促进项目快速开发,推动公司稳健经营, 中国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洪山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融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00万元,借款利率 4.62%(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 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 77 基点),借款期限 178 个月(约14.83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为该笔融资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
福星股份此次获得银行贷款,是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的体现,也是公司把握政策机遇,提升抗风险能力的有效举措。
今年初,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24年1月24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细化了商业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明确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除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置换建设购置物业形成的贷款和股东借款等外,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目前,在房地产业处于调整转型的大环境下,福星股份表现非常稳健,其整体负债端压降明显,财务风险持续降低。该公司2023年剔除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率53.63%,净负债率40.57%,而其2022年剔除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率为58.63%,净负债率为54.53%。同时,公司还不断探索新的发展业态,今年初,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将福星惠誉·东湖城、福星惠誉·红桥城等核心区位的首期20万平方米“商业办公用房”项目开展长期租赁住房业务。
稳健的经营能力为应对行业调整提供了空间。去年以来,福星股份多次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首先,当房地产股权融资放开,福星股份争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房企股权融资“第三支箭”后首家成功发行的民营房企,也是深交所首家成功发行的房企;今年初,福星股份也是首批入围地产融资“白名单”的企业。此次再获中国银行的贷款,是金融机构对公司坚守优质发展模式的肯定。
如今房地产行业正在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三高模式”走向终结,行业不再唯规模论。福星股份在行业发展与转型的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专而美”的一面。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三旧”改造领域的上市公司之一,开发模式主要通过“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展开,立足武汉,深耕湖北,并积极面向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经济圈等区域进行战略布局。
福星股份负责人表示,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需要企业进一步优化业务模式,提升开发运营水平与资产质量,来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挑战,而公司已经做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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