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09 公司简称:维力医疗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向彬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0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2日
至2024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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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3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1号楼三楼)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20-39945995
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
联系人:李探春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
及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追加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尚医疗”),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杰尚医疗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实际为杰尚医疗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WELL LEAD GLOBAL 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本次拟追加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杰尚医疗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追加杰尚医疗为被担保对象,为其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不涉及反担保。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追加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的整体情况
本次追加担保额度完成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的整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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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实际发生额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情况下,3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WELL LEAD GLOBAL 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二、本次追加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MADPJU9F97
成立时间:2024年6月24日
住所:四会市大沙镇新圩广海东路景怡楼二楼第92卡(仅用于办公场所使用)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用口罩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杰尚医疗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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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尚医疗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内容
本公司对杰尚医疗的上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签署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文件,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追加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追加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6.7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9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16%;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92,2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765元/股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75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100%解锁条件,仅解锁80%,剩余20%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92,2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维力医疗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维力医疗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9)。
6、2021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7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己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登记。
8、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0、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结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11、2022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1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1月23日完成登记。
12、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21.00万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回购注销登记。
13、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4、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6、2023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16.2万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登记。
17、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8、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9、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到期,且不再续约或者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100%达标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中的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3]22012210015号),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为1.61亿元;根据《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3011670010号),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为1.82亿元。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考核目标Am≥3.58亿元,An≥3.38亿元,公司实际完成值A=1.61亿元+1.82亿元=3.43亿元,An≤A<Am,故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80%,剩余20%未解除限售股份需回购注销,公司决定对7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1,4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2,200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1、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照两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因此,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计算如下:
P2=P1×(1+2.10%×D÷365)=6.39×(1+2.10%×953÷365)=6.74元/股。
其中:P2为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为授予价格,D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两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为2.10%。
因此,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74元/股。
2、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3,422,21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611,999.43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3,322,21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729,554.12元。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3,160,21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580,109元。
综上,公司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2-V
其中:P为调整派息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2为调整派息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P=6.74-0.135-0.34-0.5=5.765元/股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74元/股调整为5.765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684,533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3,160,218股变更为292,868,018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暨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维力医疗已就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维力医疗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公告附件
1、《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2024年半年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627,358.48元,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555,739.60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555,739.60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2]21012970089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以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计算。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33.11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14,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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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624.88万元全部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由12,801.44万元增加至16,426.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0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彤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暨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肇庆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和前期进展概述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肇庆生产基地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使用4亿元人民币在广东省肇庆市大型产业集聚区市管起步区投资建设麻醉、呼吸、护理类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基地(以下简称“维力医疗肇庆生产基地”,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拟投资建设肇庆生产基地的公告》(2024-028)。
公司于2024年6月24在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尚医疗”),作为公司肇庆生产基地的投资主体,杰尚医疗已取得了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投资建设肇庆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2024-030)
二、最新进展情况
近日,作为公司肇庆生产基地的投资主体,杰尚医疗根据《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4]40号)》的要求,竞得位于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莲花一富溪市管起步区)LF02-01-15-D地块,长兴大道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1284109-2024-000052)。
三、本次竞得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LF02-01-15-D
宗地位置: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莲花一富溪市管起步区)LF02-01-15-D地块,长兴大道西侧
宗地面积:46924.82平方米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出让价款总额:人民币2464万元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4、合同生效: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说明
杰尚医疗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75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100%解锁条件,仅解锁80%,剩余20%股份需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92,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5.7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云桂女士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75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100%解锁条件,仅解锁80%,剩余20%股份需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2,2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3,160,218元变更为人民币292,868,01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93,160,218股变更为292,868,018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追加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被担保对象,为其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不涉及反担保。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担保实际发生额不超过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3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WELL LEAD GLOBAL 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9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 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 至8月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5日 上午 10:00-11: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5日 上午 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广源先生、独立董事欧阳文晋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财务总监祝一敏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8月5日 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 至8月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探春、陈丹娜
电话:020-39945995
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75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100%解锁条件,仅解锁80%,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2,200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3,160,218股变更为292,868,01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3,160,218元变更为人民币292,868,01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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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披露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工作,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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