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57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秦长灯监事的提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审议参股并投资建设沙特厚板项目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为沙特厚板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变更担保情况概述
(一)原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海外投资计划,公司计划与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称“沙特阿美”)和沙特公共投资基金(以下称“PIF”)在沙特阿拉伯设立沙特厚板公司(暂定名,以沙特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称“合资公司”),建设全流程厚板工厂。合资公司成立后,项目建设需要进行融资,根据海外大型工程项目融资惯例,合资公司项目融资由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经评估风险及必要性,公司决定为合资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13.3亿美元本金的融资担保,受益人为沙特工业发展基金、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变更为沙特厚板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二)本次担保变更情况
根据项目最新资本结构安排,资本金金额提高,融资金额下降,需对项目融资担保金额作相应变更,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担保本金金额由13.3亿美元变更为10.67亿美元,其余担保要素不变。
(三)担保审批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参股并投资建设沙特厚板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本次变更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沙特厚板公司为宝钢股份与沙特阿美、PIF在沙特阿拉伯设立的合资公司,宝钢股份持股50%,沙特阿美持股25%,PIF持股25%。公司主要生产高端厚板产品,重点服务中东和北非客户,建成后预计年产250万吨直接还原铁、166.7万吨钢、150万吨厚板。
合资公司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备案、登记后方可注册成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沙特厚板公司(暂定名,以沙特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债权人:沙特工业发展基金、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担保方式: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融资担保
担保范围:本金及利息
担保金额:不超过10.67亿美元本金
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至项目达到贷款协议中规定的完工条件或其它银行认可的条件,且转为合资公司抵押借款后解除,担保期限不超过被担保债务的借款期限。
合资公司的其余股东沙特阿美、PIF按持股比例提供合计不超过10.67亿美元本金的融资担保。
本次担保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本担保实施有待于项目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备案、登记。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合资公司成立后,项目建设期间,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此次公司为合资公司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以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沙特厚板公司的贷款业务为生产建设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吴小弟、高祥明、姚林龙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批准《关于审议参股并投资建设沙特厚板项目的议案》
公司沙特厚板项目出资方案和融资方案等发生较大变化,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宝钢股份与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简称:沙特阿美)和沙特公共投资基金(以下简称:PIF)合资设立沙特厚板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沙特厚板项目。项目总投资45.43亿美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亿美元(折合约144.6亿元人民币,或75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宝钢股份出资10亿美元(折合约72.3亿元人民币,或37.5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股权比例为50%;沙特阿美和PIF各出资5亿美元(折合约36.15亿元人民币,或18.75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股权比例各占25%。宝钢股份为合资公司提供不超过股权比例(50%)的融资担保,担保借款本金金额不超过10.67亿美元,该融资担保在项目达到贷款协议中规定的完工条件或其它银行认可的条件,且转为合资公司抵押借款后解除,担保期限不超过被担保债务的借款期限。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编号:临2024-043、临2024-044)。
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备案、登记。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沈雁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雁先生因工作另有安排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沈雁先生在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沙特厚板公司出资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宝钢股份”或“公司”)与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称“沙特阿美”)和沙特公共投资基金(以下称“PIF”)共同投资设立沙特厚板公司(暂定名,以下称“合资公司”),出资方案发生变化。原方案为:宝钢股份出资164,062.5万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折合约43,750万美元,或约300,475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股权50%;沙特阿美出资82,031.25万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持有合资公司股权25%;PIF出资82,031.25万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持有合资公司股权25%。现方案为:宝钢股份出资10亿美元(折合约72.3亿元人民币,或37.5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股权比例为50%;沙特阿美和PIF各出资5亿美元(折合约36.15亿元人民币,或18.75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股权比例各占25%。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原对外投资情况
为推动沙特“2030愿景”及“一带一路”倡议,宝钢股份、沙特阿美和PIF拟共同投资设立沙特厚板公司(暂定名),在沙特阿拉伯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绿色低碳厚板工厂。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沙特厚板公司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宝钢股份与沙特阿美和PIF共同投资设立沙特厚板公司,其中宝钢股份出资164,062.5万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折合约43,750万美元,或约300,475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股权50%;沙特阿美出资82,031.25万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持有合资公司股权25%;PIF出资82,031.25万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持有合资公司股权25%。
2023年5月1日,股东三方在沙特阿拉伯达兰举行了股东协议签约仪式。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与沙特阿美和PIF合资设立沙特厚板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二)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审批情况
由于项目出资方案发生变化,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参股并投资建设沙特厚板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投资设立沙特厚板公司的出资方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合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项目的实施还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登记。
二、对外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是世界最大的石油生产公司和世界第六大石油炼制商,业务遍及沙特王国和全世界。主要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炼制、运输和销售等业务。经营范围:工程相关科学技术咨询活动(主要);原油提取(初级);矿物油精炼(二次)等。
沙特公共投资基金(PUBLIC INVESTMENT FUND)是沙特主权投资基金,由沙特财政部于1971年8月17日创建,2015年3月其所有权被转移至经济和发展事务委员会。经营范围:控股公司的活动(主要);非吸收存款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消费信贷授予人的信贷授予(主要);一般公共行政活动(主要)。
三、合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沙特厚板公司(暂定名,以沙特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亿美元(折合约144.6亿元人民币,或75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全部以现金出资。
3.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宝钢股份出资10亿美元(折合约72.3亿元人民币,或37.5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股权比例为50%;沙特阿美和PIF各出资5亿美元(折合约36.15亿元人民币,或18.75亿沙特里亚尔)或其它等值货币,股权比例各占25%。
4.建设项目情况:拟在沙特阿拉伯投资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绿色低碳厚板工厂,年产250万吨直接还原铁、166.7万吨钢、150万吨厚板,主要服务于中东北非地区的油气、造船、海工和建筑行业。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沙特“2030愿景”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完美契合,是中国宝武和宝钢股份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推进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宝钢股份首个海外绿地全流程钢铁项目。本项目采取国际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建设全球首家绿色低碳全流程厚板工厂,是宝钢股份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标志性项目。本项目实施,有助于促进中沙经济往来,有望成为中沙经济合作的示范性项目。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了独立风险评估报告,从政治、经济、社会、合规、市场、建设条件、工程技术、管理运营等八个方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影响进行全面评估,结论为项目总体风险较低且可控,建议加快推进。公司相应制定了各风险点的应对预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举措并加强落实,降低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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