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50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沙志昂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49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永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46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进行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虎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梁晓燕女士于6月13日向董事会提交离职申请,现补选王虎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虎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虎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虎长先生简历
王虎长,男,1962年12月出生,东北电力学院建工系建筑结构专业学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线路结构主任工程师、公司首席主任工程师。
截至目前,王虎长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宏盛华源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4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对部分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及结构;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增加3个技改方向,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减少1个技改方向。
● 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878.8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694.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0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6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2月19日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3250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当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募投项目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3年2月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元利江东”,该募投项目名称亦为“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三)本次变更事项概述
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由宏盛华源所属单位实施,总投资47,352.90万元。原募投项目拟通过结合智能制造产业升级需求,行业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趋势,建设绿色生产车间,购置设备,搭建智能化生产线等,助力公司生产流程优化,提升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对部分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期限进行变更,涉及变更金额10,736.46万元,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变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是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和新技术试点运用情况,需要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二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对募投项目中不同技改方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以调整发展方向、优化生产布局;三是为保障募投项目更好的服务于各单位的产能需求和经营方针,新增部分技改项目;四是基于公司经营规划的变化以及部分预先设计方案技术尚未成熟,取消部分技改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具体情况
(一)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盛达”)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9,081.30万元不变,共有7个技改方向发生变更。其中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激光技术深化应用、厂区转运车辆绿色升级、智慧角钢仓储物流系统建设、自动上下料改造、综合能源项目等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构。同时取消对新能源光伏支架车间建设的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二)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利江东”)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2,589.80万元不变,共有4个技改方向发生变更。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激光技术深化应用及厂区转运车辆绿色升级等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宏源”)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8,080.00万元不变,共有6个技改方向发生变更并新增3个技改方向。其中钢管(塔)杆智能焊接工作站、智能型钢生产线、智能打包生产线为新增技改方向,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激光技术深化应用,厂区转运车辆绿色升级、自动上下料改造、烟尘专项治理、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电”)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9,490.00万元不变,共有6个技改方向发生变更。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激光技术深化应用、厂区转运车辆绿色升级、原材料无人实验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综合能源项目等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构。
(五)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振光”)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5,671.30万元不变,共有5个技改方向发生变更。对角钢智慧加工中心应用、激光技术深化应用、角钢塔焊接机器人应用、厂区转运车辆绿色升级以及综合能源项目等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建设方案投资金额及结构。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外部市场环境及项目实施需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及运作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48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8号),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878.8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694.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0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6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2月19日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32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同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该项目名称后文统称“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前期以募集资金向各子公司发放合计金额为2,725.68万元的借款。公司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计划再一次给子公司发放借款,在各子公司的借款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向子公司发放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6个月,在上述期限内,借款资金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向子公司发放借款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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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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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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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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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六)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
■
(七)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八)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提供借款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5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2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2日
至2024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登记时间:2024年8月8日8:30一12:0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邮编:250101
联系人:仇恒观
联系电话:0531-67790760
邮箱:hsino_tower_group@163.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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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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