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2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2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7月25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人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在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理财业务为正常资金管理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在新网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7月25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其中董事黄明月女士、吴乐峰先生、独立董事曹麒麟先生、汤继强先生、廖中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曹曾俊、曹世如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理财等业务。单日存款(理财)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利率及收益参照该银行其他客户同期业务利率及收益。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4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2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开展存款、理财等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或理财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持有新网银行15%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兼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关系的认定,公司与新网银行为关联方。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世如、曹曾俊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关联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1栋1单元26楼1-8号
法定代表人:江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P3DD34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相关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主要股东: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新网银行15%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兼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关系的认定,公司与新网银行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网银行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经查询新网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4、历史沿革及近三年发展情况:
新网银行于2016年6月7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筹建,2016年12月28日经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批准开业,依法经营货币银行业务。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三家、中西部首家以互联网模式运营的数字银行。立足四川、面向全国,以建设“新一代数字科技普惠银行”为愿景,以“普惠补位”为市场定位,走创新型、差异化、特色化经营道路,服务互联网活力人群和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三农”客户,促进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进步。新网银行恪守信用、合法经营,依托雄厚的产业优势、灵活的机制优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包容思想的精品银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主要内容及交易总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新网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业务:授权期限内,单日存款(理财)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
2、有效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一年内。
3、公司及子公司与新网银行就具体交易事项签订业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相关事项的具体结算、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等具体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新网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2024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新网银行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在新网银行的存款,2024年1月1日到披露日产生利息收益615,613.03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新网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或理财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有效期一年。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参照新网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业务利率和理财收益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5亿元人民币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
7、审议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理财的情况
1、2023年9月26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350 期” 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于2023年12月26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23年10月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DZ-2023459)。该产品于2024年1月9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发行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406 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于2024年1月10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4、2024年1月10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423 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于2024年4月11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5、2024年1月15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该产品于2024年4月15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6、2024年3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262 期”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24年6月27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7、2024年4月12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24年7月15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8、2024年4月17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24年7月17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9、2024年7月5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该产品尚未到期。
10、2024年7月17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赢慧信黄金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416 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尚未到期。
11、2024年7月1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五、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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