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核实揭破虚假诉讼,照片里的“反季节”穿着成破绽

调查核实揭破虚假诉讼,照片里的“反季节”穿着成破绽
2024年07月25日 21:46 正义网

在一张证明借款的照片中,当事双方穿着长裙,但借条的落款日期却是冬季。检察官从中发现疑点,戳穿借款人提供的系列虚假证据。近日,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在该院民事和刑事检察部门的一体履职、内部协作下,有了新的进展。

2024年1月,依托青山区检法两院会签的《关于虚假诉讼防范和惩治的协作意见》,经检法两院会商研判后,一起被认为存在虚假诉讼嫌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移送至青山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

2020年1月,急需现金周转的夏阿姨找到了王某,向其借款20万元,借条却写明借款28万元,约定一个月后还款。一个月后,夏阿姨因为还不上钱,便被王某电话缠上了。“为了保障我的债权得以实现,你再跟我签订一张100万元的借条,我就暂时不催你还钱了!”同年7月,迫于无奈的夏阿姨同王某又签订下一张100万元的借条,并配合王某摆拍、留下了现金交付的照片。2023年11月,王某请求法院判令夏阿姨向其偿还借款本金128万元及相应利息。

在审查案卷材料时,一张拟证明王某向夏阿姨交付8万元的照片中,她们的穿着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借条落款日期明明是1月份,但照片中的夏装明显有别于另一张拟证明交付20万元照片的冬日着装。同时,王某还提交了一张8万元邮政银行取款凭证,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王某的邮政银行账户开户时间为2020年6月,且不存在挂失、换卡等记录,不可能存在同年1月取款8万元的情况。至于王某提交的两张交付50万元的照片,以及当日分别从邮政银行、工商银行各取款50万元的银行流水等证据,经核实,在交付50万元的当天,王某存在先取后存的行为,即先在邮政银行取款50万元,后在工商银行存入50万元,时间上相差不足2小时,且王某提交的工商银行取款50万元的银行凭证为虚假。在询问王某时,她对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情况予以承认。

2024年1月29日,青山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判决并对虚假诉讼行为人进行司法惩戒。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依法扣减了王某基于提供虚假证据捏造事实而主张的金额,并对王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对其虚假诉讼行为予以司法惩戒。同年2月1日,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向刑事检察部门移送了王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线索,刑事检察部门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已于近日被移送至青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正义网 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赵露 田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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