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07月22日 17: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或县)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九龙坡区优鲜优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渝龙禾”黑芝麻油(生产商: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重庆味燊食品有限公司,规格:460ml/瓶,生产日期2024-03-12),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问题项目:3-氯-1,2-丙二醇脂肪酸酯(以3-MCPD计),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并出具了《检验报告》(№: 2024-03SP060760F)。2024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 2024-03SP060760F)送达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批次食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场所已无上述同批次产品。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2024年7月2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 2024-03SP060760F)后,立即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了不合格召回公告,及时向下级销售发出了通知及公告内容。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二、重庆欣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菌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南明区醉黔香餐饮食府使用的“兰岭”珍珠菌(生产商:重庆欣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2024-05-14,规格:2250克/瓶),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报告》(№:【黔】质检第J20240112746号)。2024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黔】质检第J20240112746号)送达重庆欣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对该批次食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场所已无上述同批次产品。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2024年7月15日,当事人收到上述《检验报告》(№:【黔】质检第J20240112746号)后,立即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并及时向下级销售商发出了通知及公告内容。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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