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内斗下,360万公共收益被发给业主 | 深度报道

业委会内斗下,360万公共收益被发给业主 | 深度报道
2024年07月22日 16:24 北京青年报

转自:北青深一度

记者/李佳楠

编辑/杨宝璐

排队登记领钱的小区业主

当成为业主、接过钥匙,打开家门的那一刻,“住”的花销就此开启:水电、物业、停车、取暖……林林总总的支出,维持着一个“家”的运转。但郑州市富田丽景花园小区的业主们没想到,在小区住了20年,居然见到了“回头钱。”

2024年6月20日,业委会发出通知,告知业主,将分发一笔总额约360万的公共收益。此事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示羡慕嫉妒恨。然而只有本小区的部分业主和业委会成员才知道,这笔钱发放的过程“一地鸡毛”。

从建成至今,富田丽景已经历6届业委会。公共收益长期不透明,也让历届业委会或多或少被质疑私吞公共收益,如今,新一届业委会内部也分成了两派,互相质疑和举报对方。为了防止公共收益被以各种名目蚕食,或为了自证清白,双方主动或被动地达成一致,将公共收益发给业主。

富田丽景是郑州第一批商品住宅小区

300万收益分给业主

“发钱”从6月24日开始。一大早,郑州富田丽景花园小区(以下简称富田丽景)业主们就在业委会门前排起长队,不少人是第一次来业委会。

所发资金来自于小区公共收益。小区最大户型280平米,按照每平米13元的标准,该户型户主能领到3640元。

富田丽景建于2001年,坐落于金水区南阳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西南角,毗邻地铁站,底层商铺林立,是郑州第一批商品住宅小区,开盘时房价1900元左右。

开发商在小区最西侧建有一栋二层小楼,产权归小区所有,除去社区、业委会等办公用房外,仍余50多间可以出租。此外,小区内停车费也不断产生着公共收益。小区规定,业主首辆车每月停车收费20元,第二辆每月收费60元;地库车辆每月收费40元。业委会成员聂战彪估计,小区停车费每年收入约26万元。

此次发钱,就是将在账的390多万元公共收益的大部分发给业主。业委会副主任谢留生告诉深一度,截至7月2日,小区已发放近300万元,尚余近200户业主未登记领款,转由物业代为登记。

不少业主为领到钱感到欣喜,“这是20年来第一次。”而在这个过程中,更多业主也注意到了业委会在支配公共收益时产生的一系列分歧。

小区内广场一角

钱该“怎么发”

实际上,在业主登记领款前,关于“这笔钱该怎么发”的讨论,在富田丽景已持续数月。

多位业主称,新一届业委会主任张建等人最早提议将公共收益分发给业主,并张贴了公告。张建则告诉深一度,是有业主要求将小区的公共收益分了,于是在今年2月,他和另外3名业委会成员支持这一诉求,但郑传理、谢留生等5人并不同意分配。

小区广场雕塑台基上,张贴着业委会过往的公告。深一度看到,2024年2月25日,张建曾以业委会名义发布公告,将于2月27日召开会议,其中一项内容就是讨论公共收益分配。

2月27日,业委会再次贴出公告,对会议情况进行说明称,张建、聂战彪等四人参会,谢留生、郑传理等五人未参加,参会人员未达到半数以上,会议改期。此后会议一再延期,也未能召开。

在张建看来,一些业委会成员盯着公共利益谋取私利,业委会内斗激烈,公共收益的收支很难监管,也是他们提议发钱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告诉深一度,按照他们最初的计划,小区公共收益结余390多万,按每平方米10元分给业主,还能留出100万元左右,可用于后续更换单元门和充电桩、停车位划分以及绿化整改等。

但业委会内部分歧严重,以张建为首的4人主张按10元/平米分配,以郑传理为首的5人主张按13元/平米分配。3月6日,以郑传理为首的五人也共同签字发布公告,称他们要“把钱都分了,给业主更多实惠。”

直至6月,双方仍在互相拉扯,分配工作没有明显进展。6月8日,张建等人以业委会名义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也按每平米10元进行,6月16日,第三方机构出具情况说明,77%的业主同意分钱。

期间,6月10日,郑传理、业委会副主任谢留生等人贴出告示,将于6月25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事项包括按13元/平米将公共收益分给业主,但优先使用公共收益修缮、维修、更新公共设施,提升小区档次,剩余的再分给全体业主。

按照街道办事处的说法,这笔钱的发放,最终由街道办事处力推完成。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书记告诉深一度,为了维持小区的稳定,保护全体业主利益,街道要求业委会必须将公共收益留下必要的资金后,大部分发放给业主,业委会成员都同意分配,只是对分配数额存在分歧,最终在街道、社区协调下,确定分配金额。发放之前,暂停动用公共收益,针对预留的部分资金,也要求必须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流程和监管制度,才能动用。

一个月后,6月20日,业委会和社区共同盖章发布通知,最终确定按每平米13元给业主发钱,登记工作由小区业委会负责,社区进行监督。业委会的6名成员签字同意。

小区内张贴的告示

究竟谁说了算

富田丽景小区的新一届业委会成立于2023年7月2日,张建当选主任,根据业委会成员自荐,内部综合考虑后进行分工,副主任谢留生牵头负责西二层小楼的收益、聂战彪负责安全和公共秩序管理、郑传理负责法律法规和权益维护。

但按照郑传理的说法,2024年2月29日,在社区、街道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业委会召开会议,他们在会上提出免除张建主任职务,改选他为新主任,5名业委会成员签了字,“过半数业委会成员投票选举,少数服从多数,符合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郑传理曾去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但未能成功,张建也不承认,“办事处认可他们吗?”

新业委会自打成立就运行得磕磕绊绊,2024年1月17日,业委会公示了从组建至2023年12月31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公示显示,小区半年收入合计近30万,支出25万余元,加上上届结余的298万余元,结余总额近303万元。

公示后,有不少业主质疑,收入和支出各项仅列明金额,过于简单,并不公开透明。

业主的质疑有历史渊源。从建成起,富田丽景已历任6届业委会。公共收益长期不透明,也让历届业委会或多或少被质疑私吞公共收益。

张建解释,得知业主意见后,他曾联系会计作出解释,但联系不上人。而会计则告诉深一度,自己曾将更详细的账目报给张建,张建只让公布简要的版本,一些收入未能公布。面对业主疑问,当时出纳也曾进行回复,承诺业主们可以查看公户。

小区的公共收益主要来源于小区西二层房屋的租金、广告占地费、停车管理费等,张建称,此前小区每年的公共收益近百万,地铁、天然气管道等紧挨小区建设还有额外补偿。疫情后,房租从1700元左右降为800-900元,公共收益随之缩水。

上一届业委会2021年底到期,新一届业委会则在2023年成立,一年多的空窗期里,房租、广告等公共收益未及时收缴。新一届业委会上任后才开始追缴。

张建和聂战彪质疑,负责收房租的谢留生存在私自减免房租、低价租房的行为,他还给一位租户减免房租10000元。

聂战彪告诉深一度,谢留生曾在会议上报过租金价格,有业委会成员认为明显低于市场价,此后,谢留生才将租金提高。深一度了解到,2023年7月23日业委会会议上,谢留生曾提出,经市场比价,一楼一套租金七八百元,二楼一套五六百元。2024年5月,谢留生告知其他业委会成员,房租提高一两百元,最高租金改为900元。

深一度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谢留生曾回复称,房租价格都是会议决定的,盖有公章,并未减免房租,一位租客的房租减免是张建和出纳与他一起洽谈,最后张建批准的。

广告费的收取也存在争议。小区有3栋楼有广告费收入,聂战彪告诉深一度,谢留生在业委会群中告知其他成员,要将整个38号楼的广告费,以一年5000元的价格打包续租给原合作公司。部分业委会成员认为价格偏低。

聂战彪说,据他了解,38号楼电梯的广告位能分开出租,可多收入一万多元。他曾投诉谢留生私自降低广告费,谢留生回复称,前期只是初步沟通洽谈,他也向主任汇报并征求业委会成员意见,大家意见不一,就没有执行。

如今,争议的部分广告位至今未租出,此前拖欠的费用也未能追缴。另一公司续约一年的费用为一万多元,因未签合同,只愿按9000元补交和续约。仅此一项,小区公共收益已实际受损。

也有个别项目实现增收。小区饮水机占地费过往为8000元/年,续租时,谢留生按此上报业委会,有业委会成员提出异议后,饮用水公司提价到1万元、赠送十张水卡,部分业委会成员不同意收水卡,最终饮用水公司又将报价提高到15000元/年。

小区用于出租的西二层楼

有关经费的开支

收与支,都是业委会争议的焦点。小到为出租房屋换锁,大到广场的升级改造,都涉及到公共收益的使用权限。

新业委会成立以来,街道办事处要求他们尽快制定议事制度、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以提升小区物业的服务品质,加强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在规范的制度形成之前,非紧急情况,暂停公共收益的支出。

但2024年6月10日,郑传理、谢留生等5人以业委会名义发布公告,对小区140平方米的路面进行硬化,共有三家公司报价,经过比价和综合评价,一公司以2.1万余元获选。

张建等人对这份决议未予理会。张建称,街道已有暂停动用公共收益的要求,但5人竟直接推进施工,由于这5人中包含会计和出纳,该笔款项已支出。

有业主质疑施工价格过高,一般两三天就能施工完成,实际却耗时5天,“天天磨洋工”。

另一项争议较大的工作,则是追讨过往拖欠的房租。该事宜最初由郑传理负责,负责租房的谢留生则配合搜集租户信息。

张建告诉深一度,由于追讨工作一直没有推进,他以业委会名义聘请律师,向西二层租户发律师函催要30多万房租。深一度获得的一份由律师事务所2024年4月25日出示的告知函称,2023年9月13日,双方签订代理合同,前期一直由谢留生与律师进行对接与沟通,后谢留生称所涉纠纷案件不是由其负责,并不再配合律师推进案件。律师找不到对接人,就所涉纠纷案情况无法全面核实,催促对方予以回应。

之后,郑传理等人投诉律所和律师,最终解除合同并退回2.2万元律师费用。郑传理、谢留生均认为,小区的法律事务是郑传理的职责,张建却私自聘请律师并支付费用,谢留生已配合将资料提供给律师,拖欠房租的租户资料明显不足以立案,律师收费后4个月未能立案,应该无条件退款。

郑传理等5人在6月10日签字发布的告示称,张建曾长期霸占业委会公章和财务章,不经业主委员会成员表决,擅自使用公章签订合同,私自聘请律师,独断专行,以此提议罢免张建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深一度了解到,按照富田丽景小区的议事规则,公共收益的15%列入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开支、必要的日常办公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资等。

实际上,这笔办公经费大部分用于给业委会成员发放补贴。聂战彪告诉深一度,最初,他和张建等四人主张不领补贴,义务为业主服务,部分业委会成员不同意,未获通过。2023年底,每人领取了一万多元的补贴。

但郑传理等人告诉深一度,业委会办公经费的划拨符合《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体业委会成员均实际领取。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王德福认为,除了日常维修之外,业委会没有权利随便动用公共收益,每个小区都制定有自治公约和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公共收益的使用,必须明确写明业委会成员是否拿报酬、办公经费的列支金额等,经过业主大会投票通过,才合法。如果原先作为办公经费通过业主大会投票,实际使用时私自变更为业委会成员的报酬,就属于乱用公共收益。

业委会曾公布的收支表

公共收益的“黑箱”

王德福告诉深一度,2000年以后建设的商品房小区基本都有公共收益,但关于公共收益没有任何公开的统计,“是个黑箱。”

公共收益分发给业主,须经业主大会通过。王德福认为,业委会征求业主同意这一点值得肯定,但变更金额后属于新的决议,需要重新征求业主意见。

对于业委会内部投票确定租金及存在的租金等争议,王德福称,关于公共收益的管理分配应该建立规范的制度,小区议事规则中涉及重大财务经营事项都有规定,超过多大金额须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向业主公开,不应该仅由业委会内部决定。业委会可以提出方案,得到全体业主授权后,负责执行。一旦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无论业委会如何换届,由谁担任主任,都应当遵循。

而在业委会内斗严重、工作已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分发公共收益或是推动其他任何的决议都不是好的解决办法,反而会激化矛盾,应该由20%的业主签名罢免本届业委会并重新选举。

但眼下,“重新选举”在富田丽景小区似乎也并不好实现。多位居民告诉深一度,在本小区,大多数人选择冷眼旁观业委会内斗,“不参与其中的斗争”。

王德福解释,业主自治属于私领域的事务,小区的生活秩序和整个小区业主的合作能力直接相关,本质上跟政府的关系较小,但大家过去没有小区自治的经验。业主自治很薄弱、幼稚,又很活跃,业主的力量是分散的,无法监督业委会。另一方面,政府介入的边界还未明确,管多了就越界。

但“冷眼旁观”似乎也并不能解决现实的争端与不满,生活中细小的龃龉时不时刺痛着业主的神经。6月28日上午,以郑传理为首的5人商定要砍伐小区杨树,理由是杨树过于高大有安全隐患,需要加盖公章委托物业办理相关手续,但业委会秘书未予盖章。

有办理登记的业主看到,会计和秘书在业委会办公室里吵架。随后,业委会会计在业主群中告知暂停登记领款。

消息传到业主耳朵里,又引起了大家的不满:“这个小区就树种得比较好,感觉居住比较舒适,伐树经过业主同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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