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微博沧州
“商转公”新规实施后可减轻家庭还贷压力。
7月22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开始实施。新政策的实施可以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减轻家庭还贷压力。
“商转公”是什么
“商转公”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简称,指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人,在还款期间将商业贷款余额置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举措。
据介绍,如果以商贷利率3.95%为例,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为2.85%,选择等额本息贷款60万元、期限30年,“商转公”后,公积金贷款月供比商业贷款减少365.88元,一年节省4390元,30年节省13.17万元。
申请“商转公”
需要符合的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购买本市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商业贷款尚未还清;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商业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一致;申请人及配偶同意用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作抵押;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权人仅为原商业贷款银行,且无其他抵押、设立居住权、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申请人选择“以贷还贷”方式,其“商转公”计划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商转公”贷款
有两种方式可选择
我市“商转公”贷款可自行选择“先还后贷”或者“以贷还贷”两种方式。
“先还后贷”,指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自筹资金先结清原商业贷款,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自筹资金。
“先还后贷”具体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管理部(分中心)预受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后,凭原商业银行贷款结清证明及明细,办理“商转公”审批、签约、抵押办理等相关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抵押手续落实后,发放贷款资金至与申请人约定的第三方银行账户,用以偿还自筹资金。
“以贷还贷”,指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公积金贷款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时申请人配合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结清销户手续。
“以贷还贷”具体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管理部(分中心)预受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申请人凭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直转同意书》,办理“商转公”审批、签约、顺位抵押等相关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抵押生效后,发放贷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的账户;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以自筹资金同步将差额部分结清,并办理商业贷款结清/销户手续、抵押登记撤销手续。
申请“商转公”
需准备以下资料
申请“商转公”需准备以下资料: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转贷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商业贷款借款/抵押合同、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明细;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的,需提供近2个月内的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明细;选择“以贷还贷”方式的,需提供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直转同意书》;其他必要资料。
“商转公”
不可以跨区县办理
我市“商转公”政策在房屋套数认定上,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保持一致。即: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为首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政策;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再次申请的为二套房,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商转公”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一致,分别根据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性质(新建房或二手房)对照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取万元整数);选择“以贷还贷”方式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月还款额后的余额(取万元整数)。
另外,办理“商转公”业务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由于目前沧州市范围内抵押登记是按照行政区域设置的,因此“商转公”业务不可以跨区县办理。
“商转公”只受理纯商业住房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原商业贷款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现阶段我市“商转公”业务仅支持在本市缴存公积金的人员。
主城区办理业务
需要预约
缴存人商贷所购住房在沧州市主城区(新华区、运河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的,需通过“沧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在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分中心(位于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目前,已开通预约通道,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商转公”业务,不可重复预约。未能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的,预约作废,需重新预约。
商贷所购住房在各县(市、区)的,可以直接在所属管理部(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业务将分批次办理
为保证“商转公”贷款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原商业贷款发放时间分批次办理。同时,也将根据业务量的变化对各批次受理时间进行适时调整。
第一批: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放的商业贷款,自2024年7月22日开始办理;
第二批: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放的商业贷款,自2024年10月22日开始办理;
第三批: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放的商业贷款,自2025年1月22日开始办理。
自2025年3月22日起,不再限制商业贷款发放时间,全面放开办理。
“商转公”贷款业务
首批合作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沧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全部建设银行支行,以及沧州渤海新区支行、沧州中捷支行、华北石油支行、黄骅支行、河间支行、泊头支行、沧县支行、南皮支行、东光支行、吴桥支行、献县支行、肃宁支行、青县支行、盐山支行、海兴支行、孟村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沧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全部农业银行支行,以及沧州渤海新区支行、任丘市支行、黄骅市支行、河间市支行、泊头市支行、沧县支行、南皮县支行、东光县支行、献县支行、肃宁县支行、青县支行、盐山县支行、海兴县支行、吴桥县支行、孟村回族自治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沧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全部工商银行支行,以及沧州渤海新区支行、黄骅中捷支行、华北石油支行、黄骅支行、河间支行、泊头支行、沧州铁东支行、南皮支行、东光支行、吴桥支行、献县支行、肃宁支行、青县支行、盐山支行、海兴支行、孟村支行。
中国银行:
沧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全部中国银行支行,以及沧州市渤海新区支行、沧州市中捷临港支行、任丘支行、黄骅支行、河间支行、泊头支行、沧县支行、东光支行、吴桥支行、献县支行、肃宁支行、青县支行、盐山支行、海兴支行、孟村支行。
邮储银行:
沧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全部邮储银行支行,以及任丘市支行、黄骅市支行、河间市支行、泊头市支行、沧县支行、南皮县支行、东光县支行、吴桥县支行、献县支行、肃宁县支行、青县支行、盐山县支行、海兴县支行。
沧州银行:
沧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全部沧州银行支行,以及渤海新区黄骅支行、任丘支行、河间支行、南皮支行、东光支行、吴桥支行、献县支行、肃宁支行、青县新华西路支行、海兴支行。
来源:沧州晚报 记者 庞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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