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粤金复〔2024〕187号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净春梅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TCL科技财司〔2024〕3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净春梅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任职、履职情况。
三、你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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