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年07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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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以上分别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回购方案和第二期回购方案的相关信息,以上数据为公司第一期回购方案和第二期回购方案的累计数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及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3)。

  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5元/股(含)调整为64.5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024年5月28日,公司第一期股份回购期限届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811,9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79,365,202股的比例为1.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12元/股,最低价为15.91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1,112,106.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第一期回购计划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491,6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79,365,202股的比例为0.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12元/股,最低价为21.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4,125,114.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第二期回购计划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20,2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79,365,202股的比例为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13元/股,最低价为15.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986,992.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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