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因现金管理需要,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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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为资金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该账户无法进行股票交易,且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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