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
2.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货款本金15,235,388.74元,违约金8,471,487.81元(暂计算至2024年4月30日,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以上合计23,706,876.55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本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系为加快其采购款回款进度,依法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之举措。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干细胞”)就其与天富环保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环保”)、常州科威乐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乐健”)、自然人侯群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于近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一:天富环保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被告二:常州科威乐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三:侯群锋
为便于理解,以下“原告”、“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将分别称“南华干细胞”、“天富环保”、“科威乐健”、“侯群锋”。
(二)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天富环保退还南华干细胞货款15,235,388.74元,并向南华干细胞支付违约金8,471,487.81元(暂计算至2024年4月30日,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以上合计23,706,876.55元;
2.请求法院判令科威乐健、侯群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由天富环保、科威乐健、侯群锋共同承担。
(三)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21年2月25日,南华干细胞与天富环保签订了编号为TF20210225的《采购协议》,约定南华干细胞向天富环保采购医疗产品,合同金额合计1,000万元。2021年3月1日,南华干细胞与天富环保签订了《采购补充协议》,约定原告追加采购,合同金额合计1,000万元。2021年3月4日,南华干细胞向天富环保支付了上述全部货款2,000万元。
2021年11月5日,南华干细胞与天富环保签订了编号为TF20211105的《补充协议二》,约定将上述《采购协议》《采购补充协议》约定的采购产品进行变更。2022年12月3日,南华干细胞与天富环保签订了《采购协议补充协议三》,约定天富环保因产能、市场等原因按南华干细胞需求履行《原协议》项下供货存在难度,天富环保同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履行部分供货义务,并就确定无法履行供货的部分陆续返还南华干细胞已按《原协议》支付的货款。天富环保确认无法供货的部分天富环保应及时向南华干细胞返还货款,具体金额以双方确认的金额为准。
2022年12月,科威乐健、侯群锋分别与南华干细胞签订了《保证合同》,科威乐健、侯群锋自愿为天富环保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为南华干细胞对天富环保享有的要求其支付全部债权本金2,000万元的权利,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2023年11月6日,南华干细胞与天富环保签订了《还款协议》,双方约定了还款计划,但之后天富环保未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款项,天富环保尚欠南华干细胞货款本金15,235,388.74元及相应的违约金。
鉴于以上情况,为维护南华干细胞合法权益,南华干细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系为加快其货款回款进度,依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之举措。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相关应收款项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0%,约609.42万,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做出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