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1日
● 除权日:2024年7月12日
●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8,148,149股
● 上市日期:2024年7月12日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如在上述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的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6,56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24,027股后,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数为66,035,973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26,414,38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2,974,389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6,56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24,027股,公司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66,035,973股。本次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为0.40,由此得出: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66,035,973×0.40)÷66,560,000≈0.39685(保留五位小数)。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0.39685)元/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三)上市数量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为:8,148,149股
(四)上市时间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
二、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518303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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