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晋江融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中科”)、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中科”)以及晋江市融磊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融磊”,原名“永新县融磊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届满的告知函》。浙江中科、常德中科、晋江融磊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
1、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减持计划期间内具体减持情况
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股东晋江融磊
1、股东晋江融磊减持计划期间内具体减持情况
晋江融磊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晋江融磊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晋江融磊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晋江融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届满的告知函》;
2、晋江融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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