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3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4年二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二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根据清查及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试,公司2024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669.49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43.89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2,789.14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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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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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评估确定其信用损失,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项等。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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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应收款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024年二季度,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97.80万元,转回43.77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95万元,转回0.12万元。
(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二季度,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68.74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出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789.1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669.49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3.89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789.14万元,共计增加公司2024年二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163.5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而做出,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3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4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20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7月9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6%,最高成交价为3.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49,7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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