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0,999,914.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95,532.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8,104,381.3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18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用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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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原计划投入“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388,104,381.39元以及该项目监管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全部用于“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调整产能规划自筹资金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9,945.6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依法注销5个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注销6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本次注销1个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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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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