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和投资”)、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智投资”)、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岚投资”)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及转融通出借,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 瑞和投资、瑞智投资、瑞岚投资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37,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82%。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及转融通出借,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收到股东瑞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瑞岚投资出具的《关于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在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8日期间,瑞和投资、瑞智投资和瑞岚投资共减持公司股份955,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71%,通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3%。本次权益变动后,瑞和投资、瑞智投资和瑞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37,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82%。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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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后,瑞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829,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61%;瑞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7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3%;瑞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3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98%。
4、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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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转融通出借,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相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瑞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瑞岚投资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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