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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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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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15亿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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