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73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力锂能”)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一、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监事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仍在期的情况(含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金额为5,5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中划转理财资金,并接收返还的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74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力锂能”)于近日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 万股,发行价格为5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85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033.16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 年8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验〔2022〕10-2号)《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注销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上述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