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含)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7月29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76,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8%,最高成交价为5.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95,302.5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167.6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9%,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36763。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2,919.12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2,919.125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2,919.125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053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6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36名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29,191,250.00元,其中,冲回库存股人民币47,133,117.20元,余额人民币-17,941,867.20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出资人均以货币出资。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676,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5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1,676,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9%。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各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三)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艳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36人,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919.125万份,占本持股计划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持有人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本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2,919.1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选举陈艳、陈泽新、张林枫为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陈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泽新为公司监事。除前述情况外,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919.1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林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并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持股计划“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本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投资于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11)办理本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2,919.1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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