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政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年锦”)不属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复旦微电”)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 《告知函》显示:截止2024年7月3日,上海政本持有本公司39,182,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4%;上海政本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年锦持有本公司3,632,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二者合计持有本公司42,814,525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7%,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前述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状态。本次披露的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收到上海政本、上海年锦以电子方式发来的《关于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告知函》(简称“《告知函》”),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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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被轮候冻结股份涉及的案件案号为(2024)浙07民初519号,原告孟圣喜与被告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训、章勇、上海颐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商上科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件债权额及费用118,321,500元。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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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海政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年锦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政本和上海年锦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亦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督促有关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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