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7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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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4-08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话、邮件、互联网通信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4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有董事万荣杰、独立董事肖世练、邓延昌、梁融共4人)。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本议案涉及的回购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7月19日以现场投票及和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4-08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旋大厦(9号商业办公楼)1单元办公50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旋大厦(9号商业办公楼)1单元办公5002。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4年7月18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旋大厦(9号商业办公楼)1单元办公5002。(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3073;电话:0769-22088897;邮件:stock@sz002141.com。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秋萍  电话:0769-22088897  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旋大厦(9号商业办公楼)1单元办公5002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4-08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应注销的101,720,721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01,720,721元,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本议案涉及的回购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截止2024年6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720,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6%(以截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82元/股,成交金额为99,987,417.89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接近回购方案中的最高限额,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4年6月27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2024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注销,因此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的101,720,721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三、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应注销的101,720,721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01,720,721元,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34,656,519股变更为1,032,935,798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

  ■

  注①:以上列示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仅包含本次回购应注销部分,不含2024年6月28日后公司开展的第二期回购方案所回购股份,股份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本议案涉及的回购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相关变更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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