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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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6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9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4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6月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95.5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83元/股,最低价格为4.6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709.93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6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95.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购买的最高价为4.83元/股、最低价为4.6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709.93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75.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83元/股,最低价格为4.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69.01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上次披露数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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