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四期)事项的进展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四期)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年07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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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5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四期)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并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四期)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于 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四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四期)股份数70,957,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最高成交价为7.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6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475,016,936.57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5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亿元,其中24,566.81万元拟用于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受让价格为6.61元/股,预计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37,166,129股;55,433.19万元拟用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并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购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控股股东员工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7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工作,并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25298。

  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37,166,129股已于2024年3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6.61元/股。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份23,624,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65,436,592.4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债券代码:127067          债券简称:恒逸转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转股期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转股价格为10.91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6日起由原来的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7日起由原来的11.20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6日起由原来的11.00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

  2、“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转股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转股价格为10.41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恒逸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6日起由原来的10.50元/股调整为10.41元/股)。

  3、2024年第二季度共有0张“恒逸转债”转股,共计转换成“恒逸石化”股票0股。

  4、2024年第二季度共有10张“恒逸转2”转股,共计转换成“恒逸石化”股票95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恒逸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2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100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净额198,900万元在2020年10月22日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108号验资报告。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27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1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公司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681,645,4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比例不变,调整相应的总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6日起由原来的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280,55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79,888,281股后的3,586,392,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比例不变,调整相应的总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7日起由原来的11.20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6日起由原来的11.00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恒逸转2”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3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460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净额298,540万元在2022年7月28日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84号验资报告。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782号”文同意,公司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恒逸转2”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本公司股份,转股价为人民币10.50元/股。

  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6日起由原来的10.50元/股调整为10.41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恒逸转债”转股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恒逸转债”未发生转股;截至2024年6月28日,“恒逸转债”余额为1,999,814,200元人民币(即19,998,142张)。

  (二)“恒逸转2”转股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恒逸转2”因转股减少1,000元人民币(即10张),共计转换成“恒逸石化”股票95股;截至2024年6月28日,“恒逸转2”余额为2,999,785,600元人民币(即29,997,856张)。

  三、股本变动情况

  ■

  注:(1)上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数为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股本结构表中数据。

  四、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咨询电话0571-83871991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恒逸石化”股本结构表;

  2、恒逸转债转/换股业务情况汇总表、恒逸转2转/换股业务情况汇总表。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127067         证券简称:恒逸转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逸转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2、债券代码:127067,债券简称:恒逸转2

  3、转股价格:10.41元/股

  4、转股时间:2023年1月27日至2028年7月20日

  5、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有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3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782号”文同意,公司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7月20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6日起由原来的10.50元/股调整为10.41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恒逸转2”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逸转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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