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区筹公租房申请,好多人都弄错了!正确操作流程图解→

关于闵行区区筹公租房申请,好多人都弄错了!正确操作流程图解→
2024年06月20日 20:01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闵行作为上海宜居安居现代化主城区,汇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才精英,为了给区内有租房需求的企业及人才提供多样化选择,目前,闵行区已供应区筹公租房29个项目、3474套房源,分布在闵行区13个镇、街道及莘庄工业区。房源皆已装修,设备配套齐全,拎包即可入住。

哪里可以查看闵行区区筹公租房房源,如何申请?小编都为您打听好啦!

闵行区租赁住房信息平台(http://zlzf.fgj.shmh.gov.cn/)是由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发的面向市民的租赁住房信息发布平台。平台发布租赁住房信息主要分为闵行区公共租赁房和闵行区社会租赁房两部分。

其中,闵行区公共租赁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区公租房公司(区级国有企业)采用市场化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有期限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在闵行区公共租赁房信息平台上可以浏览项目信息、政策法规、申请须知等内容;对于通过申请的市民,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公租房的选房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闵行区租赁住房信息平台(http://zlzf.fgj.shmh.gov.cn/)。

2.点击“公共租赁房”板块。

3.选择项目进行项目信息浏览,或者通过关键词搜索后,选择项目信息浏览,项目信息包括项目介绍、楼栋介绍、交通配置、周边配套、运营商、联系方式、图片展示等信息。

如何申请公租房

附“随申办”申请操作流程图解

区筹房源申请人获得准入资格后,需在闵行区租赁住房信息平台注册完善相关资料,并点击“确认参加轮候”,进入轮候队伍方能正式参加线上选房,并可实时查看自己的动态轮候序号。未点击“确认参加轮候”的,申请人则无法进行线上选房操作。

关于公租房的六问六答

Q1

申请主体有哪些?

单身人士,本人为申请人。

家庭(配偶和未婚子女需共同申请),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Q2

申请条件是什么?

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户籍情况: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就业情况:与闵行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住房情况: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其中,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和原南汇区的,且申请家庭成员均不是该户籍地住房产权人的,该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其他情况: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Q3

如何提交申请?

线上申请:

“随申办”移动端、“一网通办”电脑端

线下申请:

秀文路600号二楼F4—F12窗口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30(夏令时为13:30—16:30)

Q4

申请材料有哪些?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6.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8.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受理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或者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Q5

去哪里查询准入资格确认书?

审核机构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审核通过后,申请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准入资格确认书:

1.通过“随申办”移动端获取准入资格确认书电子证明使用:

①进入“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点击“亮证”

②点击“添加证照+”

③选择“电子证明”

④选择“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点击“+添加”

⑤添加成功后,即可在“亮证”中出示电子证照

2.通过线下受理窗口领取准入资格确认书纸质版

注:准入资格有效期为2年。

Q6

可以住多久?

根据《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号)的相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合同到期后仍需继续享受保障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

一户保障对象(包括单身和家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总年限累计不超过6年。6年保障期满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按市场化租金过渡居住:

①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本市不拥有产权住房(期房除外)及承租公有住房,且提出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过产权住房出售、赠与行为及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行为。

②享受公租房保障期间遵守租赁合同及公租房管理各项规定,信用记录良好。

运营机构审核同意并通过住房核查、符合过渡居住条件的申请人可按市场化租金过渡居住,租期1年,租赁价格按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合同到期,仍符合过渡居住申请条件的,经运营机构同意并通过住房状况核查,可续租1年,租金水平进一步提高。续租合同期满应退出住不得再次续签。

记者:李逸

部分供稿:闵行区房管局

初审:方佳璐

复审:石思嘉

终审:徐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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