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保证人及被保证人名称:保证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全资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帆公司”);被保证人为风帆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帆储能”),系风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预计保函合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保函余额:风帆公司计划在2024年度内向风帆储能出具保函合计金额不超过4,126.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出具保函余额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出具保函情况概述
为支持风帆储能开展风电储能业务,降低融资成本,经风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风帆公司董事会同意风帆公司在2024年度内以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的信用额度,为其全资子公司风帆储能开展风电储能业务所需而出具保函,2024年度预计保函合计金额不超过4,126.00万元。此次出具保函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此次出具保函事项,为中国动力子公司风帆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风帆储能出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予以披露。
二、被保证人基本情况
风帆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MACALEBJ6Q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0日
注册地: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鲁岗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郝国兴
注册资本:10,000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车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风帆储能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2处分支机构。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风帆公司持有风帆储能100%的股权,风帆储能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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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3年12月31日数据为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4年3月31日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风帆储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保函协议主要内容
2024年度内,风帆公司为支持其子公司风帆储能开展风电储能业务需要,降低融资成本,计划向风帆储能出具保函金额合计不超过4,126.00万元人民币。风帆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均按法定程序签署出具保函协议。保函保证方式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函期限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债权人协商确定。此次出具保函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四、担保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新增保函事项系为满足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而提供的担保支持。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被保证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9.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5%。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17.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下属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1.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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