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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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4-01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采用现场会议和视频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目前公司董事8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2人,董事李红淑、李瑞光、齐崇勇、曹玉昆、张劲松、马雷视频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公司2023年度法治企业建设工作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4-02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4年6月27日到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58681872

  3、传    真:0451-58681800

  4、邮    编:150001

  5、电子邮箱:600726@chd.com.cn

  6、联系人: 于淼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4-01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第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本次修改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拟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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