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2024年06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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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条款的约定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自2024年6月14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国微转债,债券代码:127038)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道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3,904,46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43,224,545股的32.483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003,13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346,82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5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557,63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646,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4%;反对3,240,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2%;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744,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523%;反对3,240,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选举章晓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何芬律师、季乐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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