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4-031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4日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湖南华天大酒店贵宾楼四楼芙蓉B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议案9经公司2024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经公司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议案13经公司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3日、2024年4月10日及2024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5、议案7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6、议案8、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阳光华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11、议案12、议案13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11:30,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00号华天酒店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申智明、刘海兰
电话:0731-84442888-80889
传真:0731-84449370
邮编:410001
电子邮箱:huatianzqb@163.com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8”,投票简称为“华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监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表决结果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请在“议案”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 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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