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4-03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2日以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在上海浦东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栋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俞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俞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俞勇(主任委员)、郭嵘、李伟、陈斌、吴坚、吕巍、黄岩
提名委员会:吴坚(主任委员)、郭嵘、陈斌、黄岩、邵丽丽
审计委员会:邵丽丽(主任委员)、俞勇、卢梅艳、吴坚、吕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吕巍(主任委员)、李伟、卢梅艳、黄岩、邵丽丽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郭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李伟先生、陈斌先生、吕军先生、胡环中先生、王运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张毅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吕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周蕾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长进行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明确责权利,保障公司有序、规范、高效运营,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董事长进行以下授权:
(一)重大交易事项授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交易金额超过2亿元(不含本数)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本数)的重大交易事项。
本授权所称重大交易事项,是指《公司章程(2023年5月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二)日常经营事项授权
1、交易所涉资产在浦东新区地域范围内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含本数)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交易所涉资产在浦东新区地域范围外(中国境内)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本数)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
上述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厂房住宅商业物业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及前述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上述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以外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含本数)的其他日常经营事项。
该日常经营事项,是指公司发生的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出售物业、资产租赁、资产管理、项目合作以及其他日常经营事项。
(三)其他事项授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含本数)的各类坏帐、资产损毁事宜。
董事长有权签署上述授权范围内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同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董事长有权转授权,但转授权的对象仅限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本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总经理进行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明确责权利,保障公司有序、规范、高效运营,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总经理进行以下授权:
(一)重大交易事项授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公司单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含本数)的重大交易事项。
本授权所称重大交易事项,是指《公司章程(2023年5月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二)日常经营事项授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单笔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本数)的日常经营事项。
该日常经营事项,是指公司发生的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出售物业、资产租赁、资产管理、项目合作以及其他日常经营事项。
总经理有权签署上述授权范围内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同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总经理有权转授权,但转授权的对象仅限于公司副总经理、总监、部门负责人。
本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认定及正向激励兑现的议案》
该议案董事、总经理郭嵘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伟先生、陈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3票
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俞勇,男,197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曾任上海新发展进出口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保税商品交易市场第二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郭嵘,男,1970 年 8 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人事局)人事综合处处长,浦东新区社会事业工作党委委员、社会发展局局长助理,浦东新区教育局局长助理、党工委委员,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筹)副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浦东新区航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森兰外高桥商业营运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男,1974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市人大常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市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侨福外高桥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斌,男,197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浦东新区区政府办公室涉外管理处副处长,浦东新区国际交往中心主任,浦东新区区政府办公室行政处处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浦东新区区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本公司党委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上海大宗商品仓单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外高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外高桥株式会社董事长。
吕军,男,1973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审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金融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负责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负责人、投资金融部负责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金融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浦东新区纪委委员、一级调研员、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浦东新区纪委委员、本公司党委委员、申高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胡环中,男,197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东方汇文国际文化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国际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上海浦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上海东方汇文国际文化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运江,男,1975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曾任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人事政工科科长、办公室主任,上海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海分中心副主任,上海检验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毅敏,女,197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前期开发部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前期开发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浦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
周蕾芬,女,1976年3月出生,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自1999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先后在公司行政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证券法务部任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4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2日以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栋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全体与会监事共同推选唐卫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会议选举唐卫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李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48 证券简称:外高桥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俞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黄岩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谢婧女士因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张毅敏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50亿元债券类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4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2023年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及批准2024年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龙、张博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5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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