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2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冯昭洁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3)。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2,278,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1,986,5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4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9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9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董事长陈怀荣因在外地出差无法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已向召集人提交请假申请。董事董敏、董事李滨、独立董事阮久宏、独立董事董庆华、监事张金刚、监事胡勇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275,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3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袁志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220,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17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63%;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指派徐博伦律师、李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冯昭洁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因出差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冯昭洁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变更,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董事长陈怀荣先生提名,选举独立董事袁志云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六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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