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翔腾达”)控股股东将由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变更为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间接控股股东仍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在山东省国资委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山能新材料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告知函》,齐翔集团拟将其持有的齐翔腾达1,305,214,8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91%)无偿划转给山能新材料。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披露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将由齐翔集团变更为山能新材料,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2024年4月22日,齐翔集团与山能新材料签订了《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票无偿划转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2024-029)。
2024年4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齐翔集团、山能新材料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做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无偿划转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收购方山能新材料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进展说明的通知》,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并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相关事宜尚在推进过程中。
三、本次无偿划转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2、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涉及要约收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