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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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 15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云舫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薇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5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由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泽之、李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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