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2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彤程转债”)将停止转股,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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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15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彤程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彤程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彤程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5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有关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5月29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彤程转债”将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彤程转债”将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彤程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5月28日(含2024年5月28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109966
传真:021-52371633
电子信箱:securities@rachem.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25层2501室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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