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晚报
“是的,我脚踏四条船。”面对讯问,莉某亲口承认了这些荒诞的感情经历。
2024年5月,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莉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隐瞒已婚事实
与多名男子同时交往
莉某19岁便步入社会,温润娴静的气质与姣好的面容也很得异性青睐。莉某在21岁时便嫁给了比自己年长十多岁的丈夫,婚后几年,因代沟问题,两人形同陌路。
2017年,莉某与工作中认识的王先生谈起了“恋爱”,她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各种理由向王先生借钱,“父亲生病需要治疗”“弟弟买房需要支援”“哥哥涉及诈骗需要交纳保释金”……面对种种借钱需求,王先生均慷慨解囊。可不到一年,两人便分手。在所谓恋爱期间,莉某以各种理由骗取王先生钱款100余万元。王先生不知道的是,他的女友还穿梭于另外3名男人之间,以相似的理由行骗。
怀孕了怎么办?
2018年,以单身人设示人的莉某与陈先生“相恋”。关系存续期间,莉某隐瞒自己为丈夫怀孕的事实,称陈先生是孩子父亲,2019年底,莉某与陈先生分手,谎称孩子没保住,利用对方的愧疚心理来榨取钱财。
之后,莉某以名下店铺陷入资金纠纷为由向陈先生借钱,并虚构家境优渥的人设,编造自己在国外的养父母已离世,其继承丰厚遗产后便可返还所有借款。获取信任后,莉某便以需交纳遗产税等理由继续骗取陈先生钱款共计78万余元。
聊天记录,被告人已婚却和被害人拍摄结婚登记照
除此之外,莉某怀孕时期的恋爱对象还有周先生。面对日益变大的肚子,她向周先生哭诉自己患有“大肚子病”,莉某长期以生病不能见面为由,始终与周先生保持线上联系。直到顺利生产后,她再次与周先生线下见面。同样,为拴住周先生的钱袋,莉某与其拍摄过结婚证照片,并约定办理结婚登记,她以相似理由骗取周先生钱款共计80余万元。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直到2022年6月,王先生、陈先生等3人发现,莉某借钱后并不履行还钱承诺,在反复催讨欠款过程中,相继发现莉某已婚且借钱理由均为虚构,气愤的3人随即报警。
取保候审期间4号“老公”登场
最荒唐的是,2022年11月,案发后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莉某,竟然冒用他人身份与第四名“老公”户先生暧昧并恋爱。以“房子续租需要交费”“母亲没有上海医保需要治疗费”“老家房产问题需要处理”等虚假理由骗取户先生钱款1.05万元。
经查,莉某隐瞒已婚事实,在相近时间段内与3名被害人分别确定暧昧关系或恋爱关系,并向3名被害人表达过结婚意愿,成功取得3名被害人信任,骗取被害人钱款270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上述刑罚。
通讯员:王晓丹
记者: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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