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毕,同意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袁志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袁志云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人选,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袁志云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4年5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袁志云女士简历
袁志云女士,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11年6月至2014年2月任职于天津市津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2014年2月至今任职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袁志云女士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袁志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志云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永利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119,21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484,896.13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10,519,395.85元(均为证券发行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965,500.28元。2021年1月13日,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减含税发行费人民币10,519,395.85元(发行费共计2,101.939585万元,2020年度预付1,050万元)后的资金净额人民币414,965,500.28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5月15日止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投入安排如下:
■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8,179.99万元,均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79.99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其中用于置换已支付的本次交易现金对价7,238.95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的本次中介费用941.0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根据产品研发规划调整部分研发设备,调整项目建设期,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未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变,由于已实施完毕的“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924.85万元,公司拟将项目结余资金中29.42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3,900万元,剩余部分公司自筹,变更为全部使用募集资金3,929.42万元。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结余资金中895.43万元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项目结余资金中剩余29.42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该项目募集资金4,5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产品研发方向的实际情况,为长期积累的铸造、机械加工技术,围绕国家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性能,开发更高速度等级的高铁制动盘产品,以及适应市场需求的各种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盘产品而设立的。截至2024年5月15日,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929.4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39.6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1,359.5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合理存放和安排募投资金获得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九、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淑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淑君女士在公司董事会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淑君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
独立董事刘淑君女士辞职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将不能达到法定人数要求,并无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因此,独立董事刘淑君女士在辞职后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时止。
公司对刘淑君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说明:
1、提案1、提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2仅有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淑瑗
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bod@bosun.com.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24年6月6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限售股 / □流通股
证券账户卡号:
有效期至: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82”,投票简称为“博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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