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年05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于铁静女士、杨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歌华有线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歌华有线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至此,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歌华有线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以及《歌华有线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郭章鹏先生

  非独立董事:郭章鹏先生、韩霁凯先生、王国宏先生、胡志鹏先生、傅力军先生、丁颖磊先生、问永刚先生、万涛先生、许新德先生、辛双百先生。

  独立董事:张大钟先生、张强先生、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张军先生(快手科技)、王云海先生。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

  委员:王云海先生、王国宏先生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章鹏先生

  委员:张军先生(快手科技)、韩霁凯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大钟先生

  委员: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王国宏先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强先生

  委员:王云海先生、郭章鹏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宋文玉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宋文玉女士、桂宏先生、齐斌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于铁静女士、杨云女士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韩霁凯先生

  总会计师:胡志鹏先生

  副总经理:康朝晖先生、姜宏志先生、傅力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丁颖磊先生

  总经理助理:陈慕风先生、董原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张琪杉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监事会任期届满,原公司独立董事崔也光先生、张恒先生、崔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公司董事高巍先生、桂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原公司监事梁燚女士、方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丁颖磊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

  电话:010-62364114

  传真:010-62364114

  电子邮箱:bgctv@bgctv.com.cn

  2、张琪杉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

  电话:010-62035573

  传真:010-62035573

  电子邮箱:bgctv@bgctv.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4:00在公司三层第九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公司董事问永刚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韩霁凯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大钟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郭章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郭章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章鹏先生的简历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歌华有线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王云海先生、王国宏先生,其中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任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郭章鹏先生、韩霁凯先生、张军先生(快手科技),其中郭章鹏先生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大钟先生、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王国宏先生,其中张大钟先生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张强先生、王云海先生、郭章鹏先生,其中张强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歌华有线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霁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提出建议,认为被提名人韩霁凯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志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康朝晖先生、姜宏志先生、傅力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慕风先生、董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提出建议,认为被提名人胡志鹏先生、康朝晖先生、姜宏志先生、傅力军先生、陈慕风先生、董原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总会计师候选人胡志鹏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颖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琪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提出建议,认为被提名人丁颖磊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韩霁凯先生,1972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民视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际云转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歌华移动电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媒资部主任、战略发展部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志鹏先生,1964年9月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会计师,北京歌华视讯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北京隆福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北京歌华数据信息多媒体平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和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康朝晖先生,1966年1月生,大学本科,人力资源高级管理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副处长,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总经理助理。

  姜宏志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嘉影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方嘉影电视院线传媒股份公司董事长,华政融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北京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媒资运营部主任、新媒体中心主任、大样本数据中心主任、融媒体运营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

  傅力军先生,1971年6月生,清华大学控制工程领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中广融合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视技术事业部经理,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技术部经理,广电总局卫星直播中心运行维护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兼5G部(筹)、工程建设部(筹)负责人。

  陈慕风先生,1977年1月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石景山分公司总经理、物资管理部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

  董原先生,1977年4月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异瀚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嘉影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视博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公司传送部、网管中心工程师,总工办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技术部主任,副总工程师。

  丁颖磊先生,1982年9月生,文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新闻传播学专业。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曾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副总监。

  截至目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琪杉先生,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9年入司,先后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主管、战略发展部投资高级主管,现任公司投融资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张琪杉先生已于2023年2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4:30在公司三层第九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监事宋文玉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宋文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宋文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文玉女士的简历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歌华有线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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