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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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3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4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8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推选张灏铿先生、吴悦良先生、陈宏哲先生、张贵阳先生、陈健富先生、郭会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张灏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提名吴悦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提名陈宏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提名张贵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提名陈健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提名郭会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候选人简历等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8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推选关少凰女士、孙令玲女士、谢海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关少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提名孙令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提名谢海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候选人简历等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少凰女士、孙令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海虹女士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按规定完成学习并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2020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与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城市服务”)联合中标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后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江门新会北控绿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广东绿润持有其49%的股权,北控城市服务持有其51%的股权。

  为积极履行项目合同约定,同时为推动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北控城市服务拟为项目公司向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2024年度履约保函,额度为人民币1,760万元,北控城市服务同时要求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49%)对上述保函提供反担保。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北控城市服务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保函,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49%)对北控城市服务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均是为了推动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北控城市服务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广东绿润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49%)对北控城市服务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反担保事项不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上述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期414.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书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吴悦良、陈宏哲、于清池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3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4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8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同意提名吴芳女士、黄忠先生、王登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1、提名吴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提名黄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提名王登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候选人简历等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期414.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3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8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灏铿先生、吴悦良先生、陈宏哲先生、张贵阳先生、陈健富先生、郭会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关少凰女士、孙令玲女士、谢海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孙令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关少凰女士、孙令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海虹女士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按规定完成学习并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1、张灏铿先生简历

  张灏铿先生:200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张灏铿先生2023年4月毕业于加州大学尔湾分校商业经济学专业。2019年6月,张灏铿先生创始成立海南路易斯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张灏铿先生担任Louis Speed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2022年9月至今,张灏铿先生担任美国粤港澳企业家总商会副主席。除上述任职外,张灏铿先生目前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张灏铿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海林先生之子,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灏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灏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吴悦良先生简历

  吴悦良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吴悦良先生1986年毕业于广州市机电学校机械制造专业。1998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粤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广州市夏广数字视听产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任广州市飞顿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10月任广州市懋丰木业有限公司营运总监,2012年11月入职广东怀集瑞泽水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3年11月正式加入本公司。除上述任职情况以外,吴悦良先生目前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吴悦良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悦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吴悦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陈宏哲先生简历

  陈宏哲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宏哲先生1990年毕业于同济大学。1990年至1997年任金山石油化工建筑公司中试室副主任,1997年至2002年任嘉华集团嘉富砼公司副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4年任嘉华集团嘉建砼公司品质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马钢嘉华砼公司副总经理,2008至2012年任嘉华集团嘉申砼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加入本公司。除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外,陈宏哲先生目前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陈宏哲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宏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陈宏哲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张贵阳先生简历

  张贵阳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张贵阳先生2002年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专业,1992年至1998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分行会计、主管会计、信贷、内审,1999年至2007年在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2007年至2011年历任正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1年至2013年任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司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1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财务总监。除上述任职以外,张贵阳先生目前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贵阳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贵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贵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陈健富先生简历

  陈健富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师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陈健富先生1996年6月毕业于广东省恩平市教师进修学校。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广东省恩平市江洲大江中心小学任教,1999年9月至2005年3月在委内瑞拉COMERCIAL CONTINENTAL,C.A.任物流配送人员,2005年4月至2016年8月在委内瑞拉SUPERMERCADO EL PERFECTO,C.A.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7年8月加入公司任董事。除上述任职外,陈健富先生目前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陈健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艺林先生配偶的哥哥,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健富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陈健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郭会英女士简历

  郭会英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行政总监。郭会英女士2024年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律专业(在职),2011年至2016年任俊思(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16年至2018年任海南申亚置业有限公司行政经理,201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总办副主任、董事长助理、行政总监。除上述任职外,郭会英女士目前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郭会英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会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郭会英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关少凰女士简历

  关少凰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关少凰女士1997年毕业于武汉市中南政法学院,1998年至2016年任职于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2016年至2017年任海南言必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至2018年任海南琼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迄今任海南同玺律师事务所律师。除上述任职外,关少凰女士目前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少凰女士于2013年9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关少凰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关少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关少凰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孙令玲女士简历

  孙令玲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孙令玲女士1995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1995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教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三亚海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11年10月至今任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教师。2021年3月至今担任三亚瑞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此外,孙令玲女士自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除上述任职以外,孙令玲女士目前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孙令玲女士于2013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孙令玲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令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孙令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谢海虹女士简历

  谢海虹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谢海虹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谢海虹女士1983年12月至1989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铁岭市铁法支行会计科会计联行员、综合结算员;1989年6月至1997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铁岭市铁法支行会计综合员、计划统计员、稽核科科长、金融监管科科长;1997年5月至2003年10月负责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三亚证券营业部财务、审计工作;2003年11月2008年5月任海南兰海度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任三亚市三亚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9年2月至2015年6月任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2月至目前兼任海南微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1至2012年11月被聘为三亚市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特邀监督员;2015年7月办理退休。2022年1月1日至目前担任三亚天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除上述任职以外,谢海虹女士目前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谢海虹女士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3日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按规定完成学习并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谢海虹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海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谢海虹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4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8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吴芳女士、黄忠先生、王登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1、吴芳女士简历

  吴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监事。吴芳女士2002年毕业于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税务专业(脱产学习),吴芳女士于1997年至2003年任职于三亚市税务局;2004年至2007年任三亚康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至2018年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税务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除上述任职外,吴芳女士目前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吴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黄忠先生简历

  黄忠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忠先生2005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2005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广华通实业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至2007年任海南恒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员,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除上述任职外,黄忠先生目前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黄忠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忠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忠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王登科先生简历

  王登科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登科先生2013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原托管公司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专员、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崖城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省众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院长;2021年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除上述任职以外,王登科先生目前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登科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登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登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4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1月1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中标联合体主体方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城市服务”)与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新会城管局”)签订了《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根据项目合同的相关规定,项目公司江门新会北控绿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广东绿润持有其49%股权,北控城市服务持有其51%股权)需向新会城管局提供2024年度履约保函,额度为人民币1,760万元。

  为积极履行项目合同约定,同时为推动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北控城市服务拟为项目公司向新会城管局出具2024年度履约保函,额度为人民币1,760万元。北控城市服务同时要求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49%)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反担保事项不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上述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门新会北控绿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3日

  3、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今成路50号1座自编301

  4、法定代表人:甘胜平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及餐厨垃圾、可回收物)经营性处理服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境污染设施运营;物业管理;城市道路冲洗、机械清扫保洁、冲刷、喷雾压尘、冬季除雪、铲冰;公共厕所维护管理、化粪池清掏;环卫清洁服务养护;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投放设备;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养护、城市照明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工业废物、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处置服务;炉渣清运处置服务;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废旧木料的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大件家私垃圾拆解及资源化利用;工业、生活、河涌污泥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渗滤液清运、处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废品);汽车租赁服务;环保项目工程的投资、设计咨询、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环保配套设备部件产品的研发和购销;工程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北控城市服务持有其51%股权;广东绿润持有其49%股权,其为广东绿润的参股公司。

  9、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10、经查询,江门新会北控绿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07月27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8号楼1001室

  4、法定代表人:赵克喜

  5、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海洋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白蚁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北控城市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与公司关系:公司、广东绿润与北控城市服务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北控城市服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江门新会北控绿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担保人: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3、反担保人: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760万元履约保函,反担保金额862.40万元;

  5、反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6、反担保期限:北控城市服务履约保函有效期之日起满三年;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反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9,839.67万元(含本次)。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40,164.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1.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

  为积极履行项目合同约定,同时为推动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北控城市服务拟为项目公司向新会城管局出具2024年度履约保函,额度为人民币1,760万元,北控城市服务同时要求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49%)对上述保函提供反担保。

  2、董事会认为:北控城市服务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保函,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49%)对北控城市服务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均是为了推动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北控城市服务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广东绿润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49%)对北控城市服务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3、本次反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

  七、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4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6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15至2024年6月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悦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1、2、3均为累积投票提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等额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38)。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5日、6月6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悦楼6层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00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悦楼6层证券部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15至2024年6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累计投票提案“√”栏内填写票数为准,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在非累计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6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4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22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栏、公司内部宣传显示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5月21日作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923.00万份,行权价格为5.86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授予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0月13日办理完成。

  7、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9月6日办理完成。

  8、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2021年5月21日)起,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并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系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若达到行权条件,第三期可行权数量占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30%。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以2022年公司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683.90万元,业绩亏损且与2022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为-2.76%,未达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的第三期业绩目标。因此,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期414.1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即实施完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期414.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等各项必需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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