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2024年05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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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ST威帝     公告编号:2024-036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帝股份”“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优际”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以及于2023年7月12日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定期发布停牌进展公告。2023年7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次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于2023年7月25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10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和讨论,并对问题回复所涉及的事项进行核实与整理。鉴于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同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等文件。

  2023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023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023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024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同时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细节条款进行进一步磋商,并有序推动相关协议的签署。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本次交易有关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就部分交易细节条款进行进一步磋商,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ST威帝     公告编号:2024-037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何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宝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9项议案,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无;

  3、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2、7、8、9;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佳隆,翁连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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