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唐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信建投等质权人通知,持有公司股份32,811,908股(占总股本1.22%)的股东唐凯先生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中信建投等质权人可能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唐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被动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唐凯先生被动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21日,唐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2,811,9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2,731,90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76%。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原因:由于唐凯先生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均被质权人质押、冻结。中信建投等质权人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唐凯先生的股份进行平仓处置。尽管公司已通知唐凯先生尽量协商解决,但不排除各质权人对唐凯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强制平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唐凯先生质押的股份质押时间均在2023年8月27日前,所以因违约处置导致的本次被动减持不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2、被动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被动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由质权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被动减持期间: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被动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唐凯先生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的原因为,唐凯先生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不排除中信建投等质权人对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导致被动减持,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唐凯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被动减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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