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2024年05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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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元平先生、王国良先生、王侣钧先生、韩宗美先生、韩静女士、张又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提名兰才有先生、马贵翔先生、吕久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及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元平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月出生,汉族,中学学历。历任大元有限董事长、大元有限董事、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韩元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89,600股,为公司五位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实控人韩元再、韩元富为亲兄弟关系,与实控人王国良配偶为亲兄妹关系,与实控人徐伟建为表兄弟关系。

  韩元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国良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元有限监事会主席、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董事、合肥达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肥达因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监事、安徽达因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国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89,600股,为公司五位实际控制人之一,其配偶与公司实控人韩元再、韩元平、韩元富为亲兄妹关系,与徐伟建为表兄妹关系。

  王国良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侣钧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以来历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本公司内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南新沪泵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雷客泵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新沪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王侣钧先生系公司实控人之一王国良先生之子,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侣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宗美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以来历任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管培生、人事专员,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运营专员、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台州大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合肥巨象电气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元达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等职务。韩宗美先生系公司实控人之一韩元平先生之子,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韩宗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静简历:

  女,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1986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1至2013年期间于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任职销售相关工作。韩静女士系公司实控人之一韩元再先生之女,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韩静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又文简历: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公共事务部负责人、董事长助理职务。张又文女士配偶系公司实控人之一韩元富先生之子,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又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兰才有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农机院排灌机械研究所所长、节水灌溉工程装备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农机工业协会排灌机械分会会长、中国农机学会排灌机械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兰才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贵翔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甘肃政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系主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并分别在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马贵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吕久琴简历: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9月出生,汉族,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省轻工业职工干部学校助教,武汉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并分别于顺毅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吕久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杨林路1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2日

  至2024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1.03、1.04、1.05、1.06、2.01、2.02、2.03、3.01、3.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4年6月6日 (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到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大元泵业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441299

  传真号码:0576-86425218

  邮政编码:317523

  电子邮箱:zhengquan@dayuan.com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等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征得本人同意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元平先生、王国良先生、王侣钧先生、韩宗美先生、韩静女士、张又文女士(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征得本人同意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兰才有先生、马贵翔先生、吕久琴女士(简历见附件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公司战略调整及实际情况,公司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数由三名董事调整为四名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5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元平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月出生,汉族,中学学历。历任大元有限董事长、大元有限董事、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韩元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89,600股,为公司五位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实控人韩元再、韩元富为亲兄弟关系,与实控人王国良配偶为亲兄妹关系,与实控人徐伟建为表兄弟关系。

  韩元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国良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元有限监事会主席、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董事、合肥达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肥达因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监事、安徽达因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国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89,600股,为公司五位实际控制人之一,其配偶与公司实控人韩元再、韩元平、韩元富为亲兄妹关系,与徐伟建为表兄妹关系。

  王国良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侣钧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以来历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本公司内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南新沪泵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雷客泵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新沪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王侣钧先生系公司实控人之一王国良先生之子,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侣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宗美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以来历任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管培生、人事专员,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运营专员、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台州大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合肥巨象电气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元达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等职务。韩宗美先生系公司实控人之一韩元平先生之子,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韩宗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静简历:

  女,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1986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1至2013年期间于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任职销售相关工作。韩静女士系公司实控人之一韩元再先生之女,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韩静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又文简历: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公共事务部负责人、董事长助理。张又文女士配偶系公司实控人之一韩元富先生之子,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又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兰才有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农机院排灌机械研究所所长、节水灌溉工程装备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农机工业协会排灌机械分会会长、中国农机学会排灌机械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兰才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贵翔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甘肃政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系主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并分别在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马贵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吕久琴简历: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9月出生,汉族,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省轻工业职工干部学校助教,武汉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分别于顺毅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截至本公告日,吕久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寇剑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提名张辉先生、王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李海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张辉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以来历任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电机车间主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电机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张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王蒙简历: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以来历任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总经办企划组组长、安徽皖投力天世纪有限公司客服部部长等职务。2017年以来历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董事长助理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蒙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监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提名张辉先生、王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同意选举李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二),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李海军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辉简历:

  张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以来历任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电机车间主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电机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安徽新沪屏蔽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张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王蒙简历:

  王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以来历任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总经办企划组组长、安徽皖投力天世纪有限公司客服部部长等职务。2017年以来历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任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董事长助理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蒙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附件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海军简历:

  李海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品管员、品管部外检主管、过程品质主管、质保部副经理、事业部品质主管,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质量管理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日,李海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海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现场推举并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李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和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李海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李海军简历:

  李海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品管员、品管部外检主管、过程品质主管、质保部副经理、事业部品质主管,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质量管理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日,李海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海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泵业”、“发行人”或“公司”)存续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二、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出具《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大元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出具《2022年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大元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预计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出具。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2年3月,发行人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签订《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聘任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大元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3年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9日,发行人已按规定在指定网站披露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行人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核查工作。

  2023年度,受托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就以下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浙商证券于2023年2月18日就发行人总经理变更的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于2023年2月24日就评级机构因发行人总经理变更的事项将其纳入关注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于2023年5月30日就发行人分配股利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于2023年6月29日就回购注销股票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于2023年10月17日就分配股利事项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风险排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持续经营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征信情况等相关情况,通过现场交流、翻阅文件等形式进行了必要的现场检查,经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稳定,未发生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240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24,000元,占本期债券未偿还且享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0.0053%。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240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24,000元,占本期债券未偿还且享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0.0053%。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0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0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0元,占本期债券未偿还且享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0.0000%。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若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为零,则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召开,且召集人将不再就同一或相近议题再次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为零,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召开。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各类泵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整体上,发行人经营业务较为稳健,公司屏蔽泵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明显,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较快。

  三、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104.29%,主要系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及年产400万台民用水泵技改项目建筑工程在2023年度持续建设投入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

  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度下降84.10%,主要系本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度下降44.59%,主要系本年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度下降97.78%,主要系前一年度发行可转债所致。

  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度增加111.35%,主要系本年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发行人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设立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途变更。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为4.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元转债的募集资金补流项目3,000万元已使用完毕,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4,969.64万元。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三、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二)对前述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第五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出质人韩元再、韩元平、韩元富、王国良、徐伟建分别将其合法拥有的大元泵业未被质押的股份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质权人的代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浙商证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出质人韩元再、韩元平、韩元富、王国良、徐伟建,每人质押股份为700万股,合计质押股份为3,500万股,质押股票市值约为8.39亿元,覆盖本次可转债余额的186.51%,符合募集说明书和质押合同约定的相关比例。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偿债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三)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外部担保覆盖比例较高,具有良好的担保代偿能力。内部增信机制运行良好,严格按照偿债保障措施执行。

  综上,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有效。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5日正式起息,发行人已于2023年12月5日支付自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的利息。相关付息具体事宜均已按照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场所要求在付息前予以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到本金偿付日。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偿债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年度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情况。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240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24,000元,占本期债券未偿还且享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0.0053%。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240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24,000元,占本期债券未偿还且享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0.0053%。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0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0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0元,占本期债券未偿还且享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0.0000%。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若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为零,则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召开,且召集人将不再就同一或相近议题再次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为零,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召开。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23年度内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韩元再、韩元平、韩元富、王国良、徐伟建五名一致行动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盈利能力较强,债务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借款总额4.50亿元,上年末有息借款总额4.50亿元,有息借款总额总比变动0.00%。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五)报告期内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级累计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六)其他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情况

  具体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综上,发行人的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较强。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三、报告期内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上述事项不涉及临时受托管理事项的披露。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三、其他事项

  无。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华佳

  联系电话:0571-8790208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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