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5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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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至2024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凡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5、10需要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鲁西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8日(08: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青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  真:0635-3481044

  邮  编:252000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30 投票简称:鲁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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