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8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6:3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其中现场到会8人,通讯表决1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苏焱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于惠舫、王雷、苏焱、赵首沣、曹和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按姓氏笔画排序)。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晓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经公司八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工作需要,选举曹和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赵首沣、于惠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中:
战略委员会委员:曹和平、于莹、王树武、王雷。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和春、王树武、刘晓宇。
提名委员会委员:于莹、王和春、王树武、曹和平、于惠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树武、于莹、王和春、赵首沣、苏焱。
经各委员会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曹和平为战略委员会主任;王和春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于莹为提名委员会主任;王树武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7年5月20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曹和平董事长提名,聘任赵首沣为总经理,聘任苏焱为董事会秘书(副总)。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赵首沣总经理提名,聘任于惠舫、邹德东、周伟、曹乃文为副总经理;聘任韩淑辉为总会计师(副总);聘任高岗为首席信息官(副总)。
上述高管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简历及基本情况,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78条及《公司章程》第97条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提名。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程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应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百集团)设立其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欧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欧百)。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包头市欧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85号
法定代表人:周春林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小作坊经营;货物进出口等。
上述信息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
2、对公司的影响
包头欧百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后续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刘晓宇(职工董事),男,41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美的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业务经理、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东莞分公司总经理、吉林分公司总经理;欧亚商业连锁超市营运部、百货营运部部长助理;全质办副主任全质办主任等职。现任商业连锁全质采购招标部部长。曾获吉林省商业联合会优秀经营管理者、欧亚集团公司级优秀管理者、欧亚集团公司企业标兵、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欧亚集团爱企敬业优胜个人、欧亚商业连锁“三百功勋”模范员工等荣誉称号。
赵首沣(副董事长、总经理),男,53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长春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金融处处长(期间挂职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任副主任)、长春市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春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春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曾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被长春市委授予“担当作为好干部”、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荣誉称号。
苏焱(董事会秘书),女,57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吉林省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曾任长春汽车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副书记,欧亚集团证券部副主任,欧亚商都工会主席,欧亚集团董事、欧亚卖场副总经理,欧亚集团业务处处长、证券办主任。朝阳区第十五、十六、十七届人大代表。现任欧亚集团董事会秘书(副总)。曾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上市公司优秀董秘、4A级董秘、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
于惠舫(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女,60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人事处处长、副总经理,欧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商业连锁党委书记、总经理。吉林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吉林省总商会副会长,长春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邹德东(副总经理),男,59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工程大队技术员、工区主任,长春市公路管理处科长、长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长春市环城公路管理段段长、长春市公路工程处处长、党委书记,长春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局长,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欧亚集团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副总经理。吉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有突出贡献的市级专家。曾获吉林省劳动模范、汶川地震援建工作个人一等功、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
周伟(副总经理),男,55岁,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学校部、宣传部部长。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欧亚商都党委书记、总经理,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欧亚中吉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吉林省吉商联合会副主席、长春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政协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曾获全国商业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吉商突出贡献人物、优秀吉商人物、吉林省功勋人物、吉林最美诚信人、长春市劳动模范、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
曹乃文(副总经理),女,39岁,法学博士学位。曾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助理,仲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顾问。现任欧亚集团副总经理。曾获长春市三八红旗手、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
韩淑辉(总会计师),女,56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长春化工原料采购有限公司会计,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营业员、核算员、会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欧亚集团财务部部长、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欧亚集团总会计师(副总)、财务处长,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曾获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
高岗(首席信息官),男,47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建设银行支行职员,北京南北财务科技有限公司职员,北京长益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欧亚集团信息工程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欧亚集团首席信息官(副总)。曾获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
程功(证券事务代表),男,37岁,硕士学位,在读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党支部书记,欧亚集团经理办公室见习经理级职员、助理部长级职员。现任欧亚集团证券事务代表。曾获吉林辖区上市公司优秀证券事务代表、公司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
以上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4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15:00至16:3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苏焱女士、总会计师(副总)韩淑辉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2023年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7:3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董事会秘书苏焱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黄永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于洋、张光昕、黄永超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按姓氏笔画排序)。程城、韩卓言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公司八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以全票选举黄永超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7年5月20日止。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程城,女,36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欧亚商都营业部现场督导员、柜长、见习部长。现任长春欧亚商都营业部部长助理。曾荣获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人物、长春市学法用法大赛最佳优秀个人、欧亚商都公司级优秀个人、欧亚商都服务能手、欧亚商都百日竞赛销售状元、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
韩卓言,女,38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欧亚卖场针织家居商场、百货食品商场见习经理、助理经理、团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欧亚卖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曾获长春市劳动模范、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长春工匠、吉林省安康杯组织工作优秀个人、欧亚集团四十年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
以上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邹德东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徐国斌、独立董事于莹因事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9.01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居然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二道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诚商贸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易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8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市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9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欧亚置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0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序号8、9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丽萍、姚春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议由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袁丽萍、姚春玲二位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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