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1,933,151,2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3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924,200,79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88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8,950,40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5%。
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3,09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9,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3,09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9,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3,09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9,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3,09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9,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3,09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9,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3,09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9,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3,094,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6,7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7%;反对5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3,09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9,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本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宋晨曦、王萍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举办情况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15:00~16: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以网络互动方式举办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举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举办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5月20日15:00~16:00,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代行董秘)王冬先生、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总会计师朱虹女士、副总经理胡谦先生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
二、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情况
公司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现将提问及答复整理如下:
1.问总会计师朱虹:湖北省从今年开始施行煤电容量电价政策,请问公司容量电价是如何结算的,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何影响?
答:您好!根据现行的容量电价政策,湖北省2024年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年每千瓦100元,按照火电机组装机容量申报最大出力计算。公司按照政策,按月度进行结算容量电费。政策长期来看,容量电价机制有利于煤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感谢您的关注!
2.问独立董事汤湘希:您作为独立董事,如何看待今年以来证监会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严监管、强监管措施?
答:您好!今年以来,围绕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新“国九条”,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资本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增强。充分体现了强监管、防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线。相关政策有利于增强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对实现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国九条”的发布是近年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独立董事,首先应认真学习,贯彻“国九条”精神,其次,在履职过程中,应认真宣传落实相关监管措施,勤勉尽职,充分履行好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感谢您的关注!
3.问副总经理胡谦:请介绍公司2024-2025年的资本开支计划以及新能源的总装机规划。
答:您好!公司2024-2025年投资计划预计约160亿元;至“十四五”期末,公司新能源总装机将超过400万千瓦。感谢您的关注!
4.公司如何看待未来煤价走势?请介绍2024年预计煤炭采购成本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答:您好!2024年预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稳,电煤中长协将继续发挥市场“压舱石”作用,现货煤价预计震幅收窄。2024年,公司电煤采购仍以长协煤为主,电煤采购成本相对稳定。感谢您的关注!
5.请介绍公司再融资项目当前进展情况以及后续主要时间安排。
答:您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于2024年1月10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并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2024年5月10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2023年度财务数据对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报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按照要求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了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以及最终获得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做好投资者沟通、询价、发行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感谢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对长期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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