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济南市英雄山路18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华先生主持。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为:张志华先生、郭海涛先生、钟耕深先生、蔡卫忠先生、朱炜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申维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分别为:王长春先生、杨宏女士、张耀元先生;

  3、公司董事会秘书薛严丽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韩明红女士、李运才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7、8、9、10、11、12、17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议案9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出版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议案12、13、14为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均获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认为,山东出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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