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5月10日公告,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对相关关联交易金额及关联方应收款金额披露存在错误或遗漏,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经查,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环境)和南京扬子江生态环境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研究院)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与扬子江环境、扬子江研究院发生关联交易,但在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对相关关联交易金额及关联方应收款金额披露存在错误或遗漏。
公司上述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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