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调整原因: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新增股份417,870股,2024年4月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46,334,064股增加至146,751,934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以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如在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归属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新增股份417,870股。2024年4月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的总股本由146,334,064股增加至146,751,934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以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46,751,9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68,347,354.34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53%(保留两位小数);同时合计拟转增58,700,77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5,452,708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届时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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