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 股票期权首次登记数量:479.70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2024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3月15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8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80.00万份,行权价格为44.82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在确定首次授权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6人变更为284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由480.00万份变更为479.70万份。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权日:2024年3月15日
2、首次授予数量:479.7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284人
4、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44.82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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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涉及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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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4年5月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瑞芯微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586、1000000587、1000000588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4年5月6日
四、本次授予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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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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